关于办理2011年度复旦大学机动车停车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1  浏览次数:205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复旦大学邯郸校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机动车凭2011年度“复旦大学停车证”(以下简称“停车证”)进入校园和在校区内停放。我处从2011年4月18日(周一)起开始办理2011年度“停车证”,请各院系、各单位大力支持,通知到有关的每个驾驶员,并请大家互相转告。

办理2011年度“停车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未办理过2010年度“复旦大学停车证”的车辆要新办理2011年度“停车证”的,按照“办法”规定,带齐办证资料到保卫处消防交通办公室办理。

2、已办理过2010年度“停车证”的车辆,单位公用机动车将2010年度“停车证”收齐,集体到保卫处消防交通办换发2011年度“停车证”;教职工私人车辆、协作单位车辆凭2010年度“停车证”到保卫处消防交通办换发2011年“停车证”(原来在枫林、张江、江湾校区办理的,仍需到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换发)。

3、于2010年11月1日之后办理的2010年度“停车证”,凭旧证换发,不另收费;其余的一律按“办法”规定收费;根据财务处规定,交纳“停车证”费用必须使用现金支付。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