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2019年度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370
 

各位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

1.       年度评审是指通过对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奖学金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决定其是否具有继续享受或者恢复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2.     年度评审的对象为,在华学习一学年以上的奖学金生。

3. 年度评审的内容为:

1)学习成绩,包括本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的学习基本情况;

2)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

3)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

4. 根据学校的教学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制定年度评审的具体办法和评价标准,据此对奖学金生是否具有继续享受或者恢复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格进行评审,提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审意见,以及是否继续提供或者中止、取消奖学金的建议。

5.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上海市教委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最终审批并决定是否继续向奖学金生提供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或者中止、取消其继续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格。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

1)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3)违反校纪校规的。

  被中止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格者,自下一学年开学起停发其奖学金,但本人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自费或者减免部分费用留校继续学习。中止期满前,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可以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发给奖学金。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1)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被取消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其享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

8. 年度评审程序:

奖学金生必须如实填写《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于2019422前提交至院系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老师处

下载网址:http://iso.fudan.edu.cn/ziliao.htm

请注意,《评审表》应双面打印,表格正面由学生填写,背面由院系和外国留学生工作处填写。


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    

201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