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十二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135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公布了刚刚批准的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名单。我校共有金融、税务、国际商务等十二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数量为在沪高校之首。
       所有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领域将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我校获批的新增十二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是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教育、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护理、药学、旅游管理。这为我校专业学位结构性调整指明了方向,使我校专业学位教育在种类和规模上都有明显增加,总共达到了二十四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一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自1991年开始工商管理硕士(MBA)试点工作以来,我校已陆续开展了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人才培养工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七章 高等教育”的“第二十二条 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就鲜明指出“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努力,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类型结构,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