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次数:497
 

各院系、各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企业国际合作项目、国家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通知》链接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47885.htm

2018年7月31日16:30在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并于8月3日前在线打印,签字,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特别注意:

1.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上海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以上者,或承上海市科委国家科技合作计划在研课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 生命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如涉及,需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函,并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申请单位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并由项目申请人签字。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联系人:许虹扬

联系方式:021-65642480 xuhongyang@fudan.edu.cn

 

附件1. 《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复旦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