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教育部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2801
 

各院系、各单位: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已启动,同时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也已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由学校直接推荐,请有意申报的项目尽快把 申报项目初始名称、奖种、完成人、完成单位,于6月15日之前发到成果办电子信箱(chengguo@fudan.edu.cn 来信必回),以便 推荐号 和 校验码 的发放。

2.专家推荐: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教育部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推荐前请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我部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通用项目推荐单位(专家)可于2018年6月8日起凭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推荐材料报送

1.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7月12日(需要审核,公示,走流程,较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提前)。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7月15日提交科技处(一式三份) ,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自然科学奖需要进行引文检索,申报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专利奖需要进行查新,可在我校图书馆办理(大概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请尽早进行)。

4. 由于我校推荐意见还需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时间节点比教育部的截止日期提前,请大家注意科技处规定的时间节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华滔(65642768)、杨晓森(65643778)

电子信箱:chengguo@fudan.edu.cn

 

 

附件1

附件2

                     复旦大学科技处成果办

                 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