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13 浏览次数:278 |
医科各院系、所、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市科委通知链接: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ktsbzn/338262.htm)。
一、申报条件: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2)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4)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5)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本计划项目的申报。
2、培养对象(第二责任人)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副教授及以下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4)科研经历及荣誉: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等人才计划。
二、研究期限及资助金额: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市科委评审方式及验收要求:
(1)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2) 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指标和对第二负责人培养情况指标。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限额:详见邮件通知。
2、填报要求 (2014年10月8日起进行网上填报):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B01 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 “在线受理”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课题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学术带头人”;企业科研人员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依托企业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课题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本部各院系、所填报复旦大学单位信息(见附件),各附属医院信息请填报各附属医院单位信息。
3、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进行推荐,并对申请书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超出限额申报的不予接收。
(2)书面申请材料(仅提交可行性方案,附件可暂时不打印)1式8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22日(周三)上午9:00前统一报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并在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盖院系所或附属医院公章。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将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接收。
(3)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汇总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4)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俞泠,54237824,yul@fudan.edu.cn。
六、附件清单: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复旦大学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 邮编:200433 | 电话:(86)021-65642222Copyright©2014 复旦大学版权所有